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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的危害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大V点评 @谈典看法: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严惩 虚假诉讼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方式打假官司,不仅严重违背诚信,而且恶意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意图让他人承担法律责任,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更是对司法资源的占用,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严惩。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全民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学法守法、依法维权正成为一种共识和习惯。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的法治基础仍然薄弱,如何打官司对很多人来说还是盲区,虚假诉讼作为一种反向和负面案例,破坏性无疑是非常大的。这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路上的“绊脚石”,必须坚决摒弃,强化自律,并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压缩虚假诉讼空间,净化法治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代表点评 法庭应是最庄严的地方,在法庭上撒谎更应严惩。虚假诉讼不仅是对社会诚信的损害,更是对司法公信的践踏。严惩不诚信行为,是构建诚信体系的必要且有效手段。司法机关果断对彭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作出裁判,彰显了司法对虚假诉讼绝不容忍的坚决态度。 司法机关应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惩处的宣传力度,如此一来,必能有力震慑此类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避免让法庭这一方净土被虚假诉讼所玷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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