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大事记 更多》
虚假诉讼的危害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合谋虚构了167万元债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明察秋毫、识破骗术,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检察机关对彭某、赵某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虚假诉讼罪,对彭某、赵某二人判处刑罚。

彭某与陆某系表兄妹关系,彭某与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正处于离婚诉讼中。2020年1月13日,陆某手持一张彭某手写的借条起诉彭某和唐某,要求二人偿还167万元债务,其单位同事赵某为委托诉讼代理人。 

开庭审理过程中,唐某辩称,彭某达到在离婚诉讼中损害唐某利益的非法目的,与他人合谋虚构债务。唐某提交了本案立案三个月前,彭某与赵某之间的电子邮件往来截图,内容为双方商议如何联合制造假案、虚构债务的具体过程,包括案涉借条模板、本案起诉状等内容。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本案涉嫌虚假诉讼。因电子邮件证据极易被删除篡改,法官迅速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2020年10月22日,检察机关以彭某、赵某涉嫌犯虚假诉讼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陆某对虚假诉讼犯罪知情但参与不多,且积极配合侦查起诉,检察机关对其批评教育后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11月10日,东城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彭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被告人赵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大V点评

@谈典看法: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严惩


虚假诉讼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方式打假官司,不仅严重违背诚信,而且恶意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意图让他人承担法律责任,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更是对司法资源的占用,对法律权威的亵渎,必须严惩。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全民法治意识在不断提升,学法守法、依法维权正成为一种共识和习惯。但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的法治基础仍然薄弱,如何打官司对很多人来说还是盲区,虚假诉讼作为一种反向和负面案例,破坏性无疑是非常大的。这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路上的“绊脚石”,必须坚决摒弃,强化自律,并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压缩虚假诉讼空间,净化法治环境,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代表点评

法庭应是最庄严的地方,在法庭上撒谎更应严惩。虚假诉讼不仅是对社会诚信的损害,更是对司法公信的践踏。严惩不诚信行为,是构建诚信体系的必要且有效手段。司法机关果断对彭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作出裁判,彰显了司法对虚假诉讼绝不容忍的坚决态度。


司法机关应加大对虚假诉讼案件惩处的宣传力度,如此一来,必能有力震慑此类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的行为,避免让法庭这一方净土被虚假诉讼所玷污。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