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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执行异议之诉新司解,执行律师必知10大核心要点!
来源:法务之家 时间:2025年12月8日 一、在哪个法院提? 执行法院; 存在多个执行法院时,由首封、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能够处置财产的法院来管辖; 二、诉讼主体咋设? 案外人为原告,首封、担保物权等优先受偿权的申请保全/执行人列为被告,其他轮后申请保全/执行人为第三人; 三、诉求两便原则 执行异议之诉,同时提出确认标的权属等确认之诉、交付等给付之诉。 四、【消费者的超级优先权】符合一定条件的商品房消费者(支付全部价款)>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一般金钱债权; 商品房消费者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时的价款返还请求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一般金钱债权; 五、不动产买受人支付全款+合法占有+未过户无过错=排除一般金钱债权执行 六、查封前真实债权债务关系履行期限届满+合法有效的以物抵债+价值相当+合法占有+未过户无过错=排除一般金钱债权执行 七、工抵房(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价值相当=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一般金钱债权; 八、用于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特殊债权(公共利益需要+生存权保护)超级优先权+用于征收补偿的不动产的位置明确确定=排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一般金钱债权; 九、预告登记买受人=排除处分(查封、扣押、冻结) 预告登记买受人+符合物权登记条件=排除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 十、虚假诉讼责任,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都受约束。 |